博兴县坚持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努力构建“大复议、大调解、小诉讼、小信访”工作格局。截至10月31日,全县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件,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件,提前两个月完成全年目标任务,行政复议受案数量实现历史性突破。
一、坚持高点定位,提升工作质效。定期将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情况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研究,实行季通报制度,坚持常态研判,着力提升各单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自觉接受行政复议监督,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博兴县司法局实行周例会汇报制度,每周调度行政复议工作情况,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实行挂图作战,坚持动态推进,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质效。
二、拓宽服务渠道,确保应收尽收。在12个镇(街道)设立行政复议咨询服务点,司法所工作人员兼任联络员,将行政复议服务送到群众身边,打通复议为民“最后一公里”。通过普法赶大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等形式,提升群众通过行政复议依法维权的意识和知晓率,推动行政复议工作便民、高效开展,真正将“复议为民、复议便民”目标落到实处。
三、坚持复议为民,注重争议化解。将实质性化解争议这一核心摆在突出地位,着眼于“申请人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护、争议涉及实质问题能否得到解决”等方面,坚持应调尽调原则,将调解和解贯穿于行政争议办案全过程,推动更多复议案件向矛盾化解和疏导集中,努力将行政争议解决在早、化解在小。
四、强化复议监督,做好“后半篇文章”。严格执行行政复议监督制度。博兴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纠错风险,及时向有关单位制发《行政复议案件纠错风险告知书》;针对复议案件较多、同类问题反复被纠错等问题,向有关单位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要求被复议单位按期反馈《行政复议决定书》履行情况,进一步推动实现行政争议案结事了,着力解决行政复议决定履行“不及时、不主动、不到位”等问题,有效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
供稿:备案审查与行政复议应诉股
原标题:《复议为民展现新作为案件数量实现新突破——博兴县行政复议实现数量质量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