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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3名干部涉嫌受贿等被查联合视讯

发布时间:2023/4/21 10:49:58

原标题:正风肃纪|山东3名干部涉嫌受贿罪等被查,一人退出领导岗位已两年

齐鲁网·闪电新闻7月30日讯近日,经滨州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滨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博兴县人大常委会原正县级干部张光卫以涉嫌受贿、贪污罪向滨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滨城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光卫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数额巨大,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张光卫犯有数罪,应予数罪并罚。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光卫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询问了被告人张光卫,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据“廉洁滨州”此前发布的消息,张光卫曾任博兴县乔庄乡党委书记、曹王镇党委书记等职,年2月任博兴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年2月任博兴县委常委、副县长,年12月任博兴县委副书记,年12月任博兴县委副书记、博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年1月任博兴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博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年3月任博兴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年12月任博兴县人大常委会正县级干部。年11月,张光卫接受滨州市纪委市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年5月,张光卫被“双开”。经查,张光卫丧失理想信念和党性原则,背弃初心使命,底线全面失守,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人事方面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社会公德;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数额巨大;甘于被“围猎”,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大搞权钱交易,索取或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严重破坏当地政治生态。

高青县引黄供水管理处原主任王建永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淄博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王建永简历:

王建永,男,汉族,年1月生,山东滨州人,在职大学学历,年7月参加工作,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高青县委组织部干部科科长、干审科科长、副局级组织员,高青县高城镇党委副书记等职。年3月任高青县高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年4月任高青县高城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年4月任高青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年7月任高青县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年12月任高青县水务局党委书记,县引黄供水管理处党支部副书记、副主任;年11月任高青县引黄供水管理处主任,县水务局党委书记;年12月任高青县引黄供水管理处主任,县水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县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局长,县水资办党支部书记;年12月任高青县引黄供水管理处主任;年3月退出领导岗位(原职级不变)。

乐陵市市中街道马桥村党支部书记马治学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乐陵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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