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捍卫法律尊严,维护司法权威,切实保障胜诉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现本院依法公布下列被执行人信息,公开悬赏征集其个人活动线索和财产线索。
被执行人:冯丽敏
身份证号:
户籍地:山东省博兴县乔庄镇三岔西村12号
1.未履行标的额:本金元及利息、迟延履行利息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冯丽敏活动线索并帮助法院成功找到冯丽敏将其拘传的,申请执行人承诺给予举报人元奖励;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冯丽敏隐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经掌握的财产),帮助法院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按照执行到位金额的10%给予举报人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王法官)
2.未履行标的额:本金元及利息、迟延履行利息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冯丽敏活动线索并帮助法院成功找到冯丽敏将其拘传的,申请执行人承诺给予举报人元奖励;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冯丽敏隐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经掌握的财产),帮助法院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按照执行到位金额的10%给予举报人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李法官)
博兴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七月三日
山东省博兴县人民法院
原标题:《山东省博兴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