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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行长被骗35亿元,却不敢报警

发布时间:2024/3/28 14:41:09

本文转自:中国银行保险报

银行行长花钱托关系

想让女儿高考如愿上个好大学

为了筹措“活动经费”

甚至不惜利用手中职权

骗取贷款、违法发放贷款

没想到遇上了骗子

3.5亿元“活动经费”打了水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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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的天价运作

年底的一天,内蒙古赤峰市的赵某河,受邀到同学家做客时认识了时任山东省滨州市某银行行长的李某。

闲聊中得知李某的女儿准备参加高考艺术类考试,但成绩不够理想。赵某河对李某说“这事不难办”,称姨父霍某担任内蒙古某高校副校长,且与教育部多位领导熟识,可以帮着问问,让孩子上个好大学。

正为此事发愁的李某立即请赵某河帮忙。因赵某河家庭背景较好,李某对其虚构的教育部“郭部长”、北京某学院“曹院长”和北京某大学“顾校长”等一连串身份深信不疑,更对其大包大揽的入学操作满怀期盼。

年3月,在李某一家的期盼中,赵某河开始了“安排”行动。

“上大学首先需要选号,这是必须的上学流程!”赵某河声称,已经委托姨父霍某帮忙牵线搭桥,但必须要先付一笔活动经费。

对此,李某未曾怀疑,先后向赵某河转账余万元。

两个月后,赵某河再次找到李某,谎称需要办理北京某学院的艺考合格证,并安排李某女儿进入学校就读,但活动经费不够。

李某又向赵某河追加活动经费,前后将近万元。

年6月,赵某河再次联系李某,称教育部内部局域网上有一个可以在后台查看大学录取情况并能修改高考分数的“小数据库”,以开启“小数据库”需要缴纳保证金及提档需要担保金为由,向李某索要万元。

至此,一番价值万元的天价运作下来,李某以为女儿上学的事已经是板上钉钉,对于赵某河的深厚背景更是大为折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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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教育基金才能办正式学籍

年7月,李某女儿进入北京某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习。

当李某发现女儿没有正式学籍时,便反复向赵某河询问到底是怎么回事。情急之下,赵某河又迅速编织了另一个“桥段”。

“现在办不成正式的学籍,得慢慢来才行!”赵某河告诉李某,要想让女儿转正成为该学院的正式大学生,就必须购买教育部及各省市教育部门发行的教育基金。教育基金不仅能为李某女儿换来正式学籍,还有年息百分之八的收益。李某信以为真,往赵某河指定账户转账万元。

年9月至年9月,在短短一年时间里,赵某河又先后编织了“向学校缴纳担保费”“更改高考分数”“开启数据库费用”“二次购买教育基金”等多个借口,先后8次骗取李某1.5亿余元。

钱到手后,赵某河便开始无限制的挥霍。为掩盖挥霍事实,赵某河还专门伪造了教育部“教育基金专用收据”6张,共计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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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反贪局长屡骗不爽

年11月,赵某河给李某打来电话,说教育部的“郭部长”和自己的姨父因为违纪插手帮助购买教育基金,已经引起了纪检监察部门的注意,要他千万当心,并称“为保证前期购买的教育基金安全,必须再转入一笔保证金”。于是,李某又向赵某河指定的账户转入4万元。

年3月和5月,赵某河先后两次联系李某,以应付纪检监察机关的审查为由,又成功从李某手上骗取万元,用于个人挥霍。

年6月,赵某河冒充某市检察院反贪局长孙某与李某取得联系,声称购买教育基金一事已经被中纪委盯上,前期已交的教育基金账户资金已被冻结且被定性为行贿款,李某涉嫌行贿罪。

为替李某洗脱罪名,“孙某”称需要制作虚假的流水账目,然后再行重新交款,以便将前期购买的巨额教育基金置换出来。

截至年3月,赵某河又从李某手上骗得1.52亿余元。其间,为维持李某对教育基金的信任及满足李某多次催促返还教育基金的要求,赵某河陆续以教育基金利息及本金返还为由,退还李某万元。

年11月至年3月,赵某河共向李某实施诈骗9次,多次冒充反贪局长,以教育基金被冻结、需要制作虚假流水账目应付检查等借口,先后向李某索要钱财共2亿余元,用于个人投资、购买奢侈品等。

年10月,逐渐发现情况不对的李某如梦方醒。得知自己被骗的真相后,他多次催促赵某河归还钱款,却被对方再三拖延。

李某明知自己上当受骗,却碍于公职人员身份,担心用公款为女儿上学“铺路”的事暴露后会落得身陷囹圄的下场,始终未曾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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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经费”竟是银行贷款

超过亿元的活动经费,对一般家庭而言可谓天文数字。

李某作为公职人员,这笔巨额经费从何而来?

办案人员经过查证,发现李某利用担任银行行长的职务之便,借助贷款投放和信贷管理等经营职责,一次次将手伸向银行贷款。

部分银行流水单据

为侵吞银行贷款,李某伙同小舅子孙某某、某公司总经理张某订立攻守同盟,授意孙某某、张某制作伪造的购销合同等虚假贷款资料,然后违反规定发放贷款,形成了具有隐蔽性和欺骗性的资金转移办法。

随着时间的推移,李某等3人又想出了借新还旧、还后再贷、冒用他人名义等多种贷款花样,导致银行贷款屡屡流失而不被察觉。

年6月至年2月,李某伙同孙某某、张某先后伪造26家公司的生产经营流水、资金证明、贷款资料,并5次冒用他人名义进行“顶名贷款”,骗取银行贷款3.5亿元。

所有不法所得,除用于李某等人的个人挥霍外,均被赵某河诈骗得手。截至案发仍有近3.2亿元贷款未能追回,给银行造成特别重大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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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犯罪终尝苦果

庭审现场

年1月30日,滨州市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赵某河提起公诉。

年11月3日,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赵某河无期徒刑。赵某河不服,提起上诉。今年3月11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赵某河上诉,维持原判。

今年4月29日,经山东省博兴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李某被法院以骗取贷款罪、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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