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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公告为继承和发扬我县工人阶级和工会组织的光荣传统,展现博兴工人运动和工会组织的发展历程,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根据全总和省市总工会的要求,博兴县总工会决定以县文化宫为依托,筹建博兴工运史馆来展示博兴工运历史、工运文化、劳动文化、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现面向社会征集博兴工运资料及实物,打造博兴工人运动教育阵地。
征集范围
征集博兴工人阶级诞生以来各个历史时期,与博兴工人运动和工会组织发展过程中的重大事件、著名人物、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相关资料。具体内容包括:
1
文献资料:
文件、档案、地图、报纸、书刊、志书、企业历史沿革文稿、文学艺术作品等;
2
影像资料:
照片、录音、录像等;
3
实物资料:
信函、笔记、题词,早期的集体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具有特殊意义的证书、奖状、纪念章、喜报、慰问信,早期工人的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票据、会员证、生活用品、劳动工具等,博兴工业各个历史时期具有代表性的产品、模型、商标等。
征集方式
此次文物史料征集以自愿捐赠和复制为原则,鼓励社会各界踊跃提供各类文物史料,或提供征集线索,对个人提供的经鉴定具有重要历史价值的文物,可适当给予补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主要采取捐赠、寄存、复制等几种方式。
1
捐赠:
对捐赠具有展出价值史料的单位或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并在捐赠物展出时注明捐赠者;
2
寄存:
单位或个人所持有的具有展出价值的史料,可寄存在工运史馆展出并保管,县总工会给寄存者颁发荣誉证书;
3
复制:
单位或个人欲保存原件的,可捐赠复制(印)件,也可由县总工会复制(印),县总工会给提供者颁发荣誉证书;
4
提供线索:
恳请社会各界踊跃提供征集线索,县总工会收集到实物后,给提供线索人颁发荣誉证书;
对于有重要历史价值的,无法通过捐赠、寄存、复制等方式获得的史料,可由县总工会给予适当补偿。
征集时间
年6月18日起至年8月31日
联系地址及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