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志成城抗击肺炎
为全力做好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控制工作,有效避免因人群聚集可能带来的传染风险,最大限度地保障办事群众和中心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博兴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对各窗口单位开放时间进行调整等事项的通知》(第6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将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开放时间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中心的开放时间。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对外开放时间延期至2月10日(正月十七)。
二、紧急事项办理方式:
公证处窗口:可通过“博兴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