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佛山市人社局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新一轮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工作,结合我市工作实际,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了我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目录的编制工作,并通过佛山市医学会审核,认定目录科学合理。现将《年佛山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指导目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4月27日至5月6日。
各相关单位对本次药品采购指导目录如有异议,请于年5月6日前将意见电子版(单位必须加盖公章)发至指定邮箱。请各单位务必认真、按时填报,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电子邮箱:yiliaobaoxianke
fsld.gov.cn附件:年佛山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指导目录(详情点击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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