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博兴县纪委通报四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分别是:
吕艺镇许李村党支部委员、会计股长李孟成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李孟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城东街道岭子村村委会主任张志军坐收坐支集体收入问题。张志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湖滨镇西二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舒亦兵扣留群众财政补贴资金、虚报小麦种植面积等问题。舒亦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纯化镇民政办原主任刘道辉、原会计周艳芳违规套取民政优抚款、民政事业经费及挤占民政专项资金问题。刘道辉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周艳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基层党组织要把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维护好群众利益,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基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从以上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主责主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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